| 公告內容 |
主旨:徵聘國立臺灣大學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所長一名
一、聘期: 自民國115年8月1日起 任期: 所長任期一任三年,得連任一次
二、申請人資格: (一)教授級或副教授級(具部頒教授證書)或相當資格。 (二)具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相關研究專長。 (三)具前瞻性教育理念、學術卓越成就及聲望、高尚品德及行政能力。 三、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 (二)本所所長選任委員會委員推薦 四、檢附資料及行政程序: 1.個人基本資料(含學經歷、研究、教學、著作、服務及榮譽等) 2.獲選任者非本校教師者,須進行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聘任相關程序,並於就任所長時,取得專任教師資格。
五、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0日下午五時收件截止 六、收件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生命科學館 國立臺灣大學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所長選任委員會 七、資格不合者資料密退。 八、網址: https://ntuclsimcb.ntu.edu.tw/Default.html 聯絡方式:TEL:886-2-33662475;FAX:886-2-33662478 E-mail:ntuclsimcb@ntu.edu.tw 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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