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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本校現有職缺(校收回缺)技工4名,為辦理本校工友轉化技工事宜,請轉知具備工作所需技術專長之工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經服務單位審核後,於115年3月10日下午5時前由服務單位送達人事室,逾期視同放棄,請查照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6/2/5 下午 04:08:15
公告內容 本校現有職缺(校收回缺)技工4名,為辦理本校工友轉化技工事宜,請服務單位轉知具備工作所需技術專長之工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依下列說明事項,於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由服務單位送達人事室,逾期視同放棄,請查照轉知。
一、依本校113年12月5日校人字第1130120018號書函辦理,諒達。
二、請申請人依甄選簡章規定,填妥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如下:
(一)工友轉化技工申請書。
(二)甄選履歷表。
(三)工友轉化技工相關注意事項一覽表。
(四)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七)最近5年(110-114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八)最近5年(110-114年)獎懲資料影本。

三、本校工友轉化技工申請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申請人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交由所屬服務單位,另為符合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第2項規定,技工除應具備普通工友之條件外,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請服務單位於工友轉化技工申請書填寫「業務特殊性說明」之欄位。
(二)經所屬服務單位審核後,於旨揭期限內送至人事室行政人力組,如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申請案經人事室初審後,再交還服務單位至多推薦3人,並於申請書填寫推薦排序,復送回人事室辦理後續審議事宜。
(四)本校工友轉化技工標準表、申請書及流程圖、履歷表等相關表單請至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技工友業務」下載。
聯 絡 人 劉佩琪
聯絡電話 02-33665417
電子郵件 peggyliu@ntu.edu.tw
公告對象 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書函1150011431(發)  1196907 Bytes
新增校缺額作業方式書函(含附件)  1142383 Bytes
國立臺灣大學工友轉化校缺額甄選簡章  120763 Bytes
工友轉化技工相關注意事項一覽表  97143 Bytes
具結書  13487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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