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一、應徵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二)非在職生。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 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 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二、服務時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5年6月)週一至週五晚上18:00~22:00(依照課程排班,皆可配合者優先)
三、助學金:每月生活學習節次至多30小時,助學金6,000元/月。
四、服務內容:期初參與說明會、文書行政協助、公文交換、接聽電話、專班課程行政事務及活動支援、協助環境維護、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與反思報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注意事項: 1.參與服務學生須參與期初說明會、知識講堂課程、撰寫知識講堂課程心得報告、服務學習反思報告。 2.經費由學生生活學習獎助金支應,每位學生限申請一次,請注意未重複申請。 3.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應徵方式: 請直接將履歷表E-mail至paiyunchi@ntu.edu.tw白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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