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一、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出納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二、職稱:行政組員 三、名額:1名(性別不拘)
四、待遇:月薪約36,291元起,其他相關事項請見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及「校聘人員工作規則」。
五、工作時間:預估自115年3月2日起,以實際通知日期為準,錄取人員一經通知須立即報到。新進人員需試用3個月,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僱用。
六、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商學科系及有出納/外語能力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excel/進階、其他Office軟體/初階)。 (三)具主動服務熱忱、細心、耐心,溝通協調能力。
七、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出納相關業務(收支、查核、帳務、所得稅務及報帳…等)。 2.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一)身分證影本。 (二)履歷表及自傳(請加附個人照片,校聘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綜 合業務組→[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填寫) https://www.personnel.ntu.edu.tw/News_n_169_sms_10279.html) (三)學位證書影本。 (四)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推薦信、檢定証明等)。 (五)以上資料請於115年2月2日(週一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總務處出納組李股長收,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mslee@ntu.edu.tw,並於信封上或郵件主旨註明「應徵出納組行政組員」。
九、甄試方式:本組將視情形擇優通知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聯絡人:李股長(Tel:02-33662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