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旨 |
公告本校技工、工友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選舉結果,請參閱! |
| 公告內容 |
一、依本校技工、工友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本會置委員9人,其中1人為法律系教師,4人由人事室主任邀請本校相關人員擔任(但主管人員不得超過1/2),4人由本校技工、工友推選,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之。本校技工、工友人事評審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本會委員。
二、前於114年9月16日函請各技工、工友於114年9月22日至同年10月3日期間進行線上投票,每人至多投4票,經自myNTU教職員投票系統匯出選舉結果,依投票結果得票數高低依序決定當選委員及候補委員各4名。
(一)當選代表:4人,第1順位得票數為20票、第2順位得票數為15票、第3順位得票數為5票、第4順位得票數為4票。
(二)候補代表:4人,4人得票數均為3票,經以線上抽籤系統抽籤後決定該順位名單。 (三)請詳抽籤影片(https://www.space.ntu.edu.tw/navigate/a/#/s/31277755989141B0894156318252B46A6BL)及本次選舉結果(詳附件)。
三、次屆技工、工友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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