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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符合,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詳見網址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84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壹、【服務學習相關規定】 一、至申請系統 https://my.ntu.edu.tw/internApp/ 填寫資料。 二、助學期間:114年9月1日起視配合情況。 三、服務時數:每週不超過8節課,每月以30節課為上限。 四、助學金金額:每月6,000元。 五、需出席期初說明會,並於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及反思心得報告。 六、期末將依該學期表現進行考核,作為下學期之依據。
貳、【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 二、具有中華民國籍之學生或僑生(註一),非在職生。(曾受小過以上處 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消過者除外。)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須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得提出證 明文件,不在此限: (一)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二)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三)單親家庭。 (四)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五)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 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 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五、週二、三、四晚上16:00-22:00時段可配合者為佳(當月最後一周)。 註一: 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參、【工作內容】 文書處理、活動影像紀錄、教具清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工作地點】 臺灣大學保健中心。
伍、【應備資料】 一、履歷表(附件1)。 二、在學證明:可登入「NTU e-portfolio」線上列印在學證明。(可於開學後補交)。 三、成績單(新生免附)。 四、本國身分證或僑生居留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金融單位(郵局、玉山或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 六、最近一年度、家庭(父、母、本人)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七、3個月內的本人戶籍謄本。
陸、【申請方式】 一、即日起,意者洽,承辦人潘先生panhx@ntu.edu.tw 電話3366-2172。 二、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生_姓名」。 三、若資格條件符合,將以email陸續通知面試。不適者,恕不再另行通 知,若有問題請以email聯繫。
柒、【其它說明事項】 一、本助學金為生活學習助學金,非勞雇關係,故不會提列所得稅。 二、本助學金沒有規定領取後不得再領取其他助學金。但其他助學金是否有 相關規定,請申請同學自行詳閱該助學金相關辦法。 三、生活學習期間,自當年度九月至翌年六月為止;應屆畢業生者,至畢業 月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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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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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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