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大學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誠徵專案教師 |
公告內容 |
公告內容 一、徵聘類別:助理教授(含)以上專案教師1名 二、起聘日期:預計2026.2.1起,聘期為6個月至2年 三、起聘職級及待遇:比照專任教師(詳本校待遇標準表) 四、資格條件:需具有法學(律)博士學位(博士學位資格依教育部標準認定之),初取得博士學位者,應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須與專長領域一致。 註:需於起聘日前正式取得博士學位,應徵者若於申請時尚未取得博士學位,應檢附(1)通過博士學位口試之證明,並(2)出具相關單位開立之至遲可在起聘日前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文件;持外國學歷者,前述2項證明文件請檢附中譯本並應經駐外單位認證。 五、收件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前採email送件 六、應具專長:民商法、經濟法或科技法領域優先,如有相關授課經驗、在職人士教學或跨領域課程規畫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工作概述: 1. 教學課程:以碩士在職專班(PMLBA)經濟法學相關領域課程為主。 2. 行政支援:論文共同指導、班級導師、個案撰寫、課程開發與行政支援等。 八、檢附資料:請提供個人履歷表乙份(格式不拘,惟內容須包括學歷、經歷及著作一覽表)。無須附上博士論文之PDF檔案。另請提供兩位推薦人之姓名。 九、徵選流程:初審未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另行通知;通過初審者,將進行面試並辦理著作送審,最終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後辦理聘任事宜。 十、有意申請者,請於2025年8月31日(含)前,將所有申請資料合併為一份PDF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peterli@ntu.edu.tw(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大學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教師_姓名)。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聯 絡 人 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62052*233 電子郵件 peterli@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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