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調增該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講座及研究學者之研究費,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計畫主持人。 |
公告內容 |
一、依國科會114年5月6日科會科字第114002910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究費調整幅度係比照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調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辦理。 三、國科會補助之各項費用,係屬指定項目、指定額度之部分補助性質,本校申請單位得於補助期間內,再提供其他之補助,合先敘明。 四、本校計畫主持人得於前揭受延攬人補助期滿前,就補助期間於114年1月1日後之研究費,於國科會延攬科技人才線上彙整系統提出變更申請,以原核定每月研究費調增3%為上限;惟114年度6月1日起新核定之案件,業依旨揭調整核定,不得再追加經費。 五、檢附上開國科會來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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