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校學士是自111學年度啟動的新興雙主修制度,以領域專長為基礎,突破現有學科框架,學生依未來目標,自組具有彈性的跨院系知識整合。
一、申請資格: 申請修讀校學士學位之學生,課程規劃應包含至少4個非單一學院之領域專長或學分學程,並應修畢非所屬學系領域專長或學分學程課程至少2學分,再提具計畫書送共同教育中心經審查小組審查錄取後修讀。
二、申請資訊:請見校學士網站-如何申請https://ntuibpu.ntu.edu.tw/cl_n_165741.html
三、申請期程 1.學習會談【學習規劃辦公室】: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五)止 2.繳交文件【共同教育中心】:114年5月12日(一)至6月17日(二)止 3.系統申請【轉系輔系雙主修系統】:114年6月2日(一)至6月17日(二)止 4.申請結果【轉系輔系雙主修系統】:114年8月1日(四)10:00起至系統查詢
【注意事項-務必閱讀】 📌「文件繳交」與「系統申請」請務必於上述期限內完成,如任一項未於期限內完成,將視同放棄申請。 📌校學士修讀性質與雙主修相同,僅得擇一修讀,已具有雙主修身分者,不得申請校學士。
更多資訊請見臺大校學士網站:http://ntuibpu.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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