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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徵綜合行政職系輔導員1名(遷調/內陞)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25/3/24 下午 02:14:47
公告內容 遴用別:遷調/內陞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職稱:輔導員

名額:1名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第3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三、屬次二序列人選:符合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5條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規定,且無第6條各款情事者(遴用辦法請參閱本校秘書室網站之法規彙編),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舊制職員因未辦理職務歸系,無職系限制。同一序列及次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內陞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四、其他條件:
(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操作等能力。
(二)具備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之人格特質,並有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互助合作精神與領導能力。
(三)能配合夜間或假日加班尤佳。
(四)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考試初級(含)以上檢定尤佳。
(五)具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六)具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及建物修繕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學生宿舍整體整修計畫及教育部新宿舍運動。
二、學生宿舍建築物公安檢修申報事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設備設施檢查申報事宜。
四、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及一般修繕案之整體規劃、執行、協調、履約管理和登帳事宜。
五、機器設備養護合約案及業務委外合約案規劃、採購及履約管理事宜。
六、宿費經費之編列、控帳與核銷事宜。
七、值班加班費審核、登帳事宜。
八、各宿舍補助經費請領與發放。
九、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及其他事項:
一、本校職員同仁如有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升)者,請填妥本校「職員陞(任)遷(調)意願書及資績評分表(一)」(評分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內,逕予下載使用)連同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最近五年)、獎懲令暨訓練(含109年-113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請至「ECPA終身學習入口網個人資料夾/學習時數」列印歷年資料)、英語能力證明等紙本資料影本,註明應徵「本校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輔導員職缺」於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人事室黃仁志收,聯絡電話:3366-5418。

二、本校內陞甄審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審查陞遷資格及核計資績分數後,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就初審條件合格人員必要時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並進行資績部分評分(同時送現服務單位就資績部分評分),辦畢送回人事室,先簽校長或校長授權主管就綜合考評分數複評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
聯 絡 人 黃仁志
聯絡電話 02-33665418
電子郵件 jenchih@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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