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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誠徵113-2學期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
公告單位 管理學院
公告時間 2025/1/13 下午 04:46:54
公告內容 本項助學金依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詳見該連結)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84

⭐服務學習相關規定⭐
一、至申請系統填寫資料https://my.ntu.edu.tw/internApp/
二、助學期間:114年2月起至114年6月止。
三、服務時數:每週不超過8節課,每月以30節課為上限。
四、助學金金額:每月6,000元。
五、期末將依學期表現進行考核,作為下學期續僱之依據。

⭐工作內容⭐
管理學院資料庫電腦教室值班(基本上是上午班)、資料庫電腦教室環境維護、
資料庫電腦問題反映通報及記錄與其他交辦工作。

⭐工作地點⭐
資料庫電腦教室(教研館203室)

⭐徵求人數⭐
1位

⭐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
二、具有中華民國籍之學生或僑生(註一),在職生除外。
 (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消過者除外)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須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得提出證明文件,不在此限:
   (一)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二)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三)單親家庭。
   (四)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五)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五、不得為曾受過小過以上處分者,若已消過者除外(需提供證明)。
六、守時、有責任感、配合度佳、有效率、做事積極細心者。
 ※註一: 僑生身分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申請方式⭐
一、即日起至2月7日(五)止,請來信公務信箱rowantseng@ntu.edu.tw
二、主旨請註明「應徵113-2生活學習助學金生_姓名」
三、來信內容須包含 「姓名、系級、工作、工讀或社團經驗、聯絡電話及可排班時段」。
四、若資格條件符合,將以email陸續通知面試。不適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若有問題請以email聯繫。

⭐應備資料⭐
一、履歷表(格式不限)。
二、在學證明:可登入「NTU e-portfolio」線上列印在學證明
 (可於開學後補交)
三、113-1成績單(可補交)
四、本國身分證或僑生居留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金融單位(郵局、玉山或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
六、最近一年度(113年)家庭(父、母、本人)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七、3個月內的本人戶籍謄本(影本)

⭐其它說明事項⭐
一、本助學金為生活學習助學金,非勞雇關係,故不會提列所得稅。
二、本助學金沒有規定領取後不得再領取其他助學金。但其他助學金是否有相關規定,請申請同學自行詳閱該助學金相關辦法。
聯 絡 人 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1912
電子郵件 rowantseng@ntu.edu.tw
公告對象 學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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