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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助學金依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詳見該連結)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84
⭐服務學習相關規定⭐ 一、至申請系統填寫資料https://my.ntu.edu.tw/internApp/ 二、助學期間:114年2月起至114年6月止。 三、服務時數:每週不超過8節課,每月以30節課為上限。 四、助學金金額:每月6,000元。 五、期末將依學期表現進行考核,作為下學期續僱之依據。
⭐工作內容⭐ 管理學院資料庫電腦教室值班(基本上是上午班)、資料庫電腦教室環境維護、 資料庫電腦問題反映通報及記錄與其他交辦工作。
⭐工作地點⭐ 資料庫電腦教室(教研館203室)
⭐徵求人數⭐ 1位
⭐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 二、具有中華民國籍之學生或僑生(註一),在職生除外。 (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消過者除外)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須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得提出證明文件,不在此限: (一)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二)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三)單親家庭。 (四)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五)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五、不得為曾受過小過以上處分者,若已消過者除外(需提供證明)。 六、守時、有責任感、配合度佳、有效率、做事積極細心者。 ※註一: 僑生身分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申請方式⭐ 一、即日起至2月7日(五)止,請來信公務信箱rowantseng@ntu.edu.tw 二、主旨請註明「應徵113-2生活學習助學金生_姓名」 三、來信內容須包含 「姓名、系級、工作、工讀或社團經驗、聯絡電話及可排班時段」。 四、若資格條件符合,將以email陸續通知面試。不適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若有問題請以email聯繫。
⭐應備資料⭐ 一、履歷表(格式不限)。 二、在學證明:可登入「NTU e-portfolio」線上列印在學證明 (可於開學後補交) 三、113-1成績單(可補交) 四、本國身分證或僑生居留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金融單位(郵局、玉山或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 六、最近一年度(113年)家庭(父、母、本人)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七、3個月內的本人戶籍謄本(影本)
⭐其它說明事項⭐ 一、本助學金為生活學習助學金,非勞雇關係,故不會提列所得稅。 二、本助學金沒有規定領取後不得再領取其他助學金。但其他助學金是否有相關規定,請申請同學自行詳閱該助學金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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