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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心理輔導中心
公告時間 2024/7/26 上午 09:07:42
公告內容 主旨: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缺名稱:行政組員/行政專員(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
需求人數: 1名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社工師或臨床/諮商心理師證照。
二、熟悉個別心理諮商、個案管理、危機個案處理以及心理衛生推廣。
三、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四、具一年以上之大專校院諮商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原住民族背景、專長或相關知能之輔導人力者尤佳,請檢附證明。
六、具備英語諮商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英語能力及相關證明。

【工作項目/職務說明】
一、學生初談值班,進行個別心理諮商、心理測驗及個案管理工作。
二、心理成長團體或團體諮商相關業務。
三、危機與特殊個案處理及個案管理。
四、高關懷個案追蹤輔導。
五、校園心理衛生推廣工作。
六、其他交辦事項。

【待遇】
依照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與敘薪規定辦理(含特殊加給)。如為大學學歷則依行政組員聘用,最低薪資43,232元、如為碩士以上學歷則依行政專員聘用,最低薪資47,248元。

●職務代理人之工作期間自確定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職務代理期間為113年9月18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
上述工作期間以實際通知日期為準,錄取人員一經通知須立即報到。本職缺係代理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工作期限縮短至實際復職日前一日,當事人應即離職,不得有任何異議。

【工作地點】
本校校總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與城中校區(臺北市仁愛路一段1號)學務分處諮詢室。

【應徵日期及方式】
1.一律以電子郵件應徵,意者請提供本校校聘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履歷表格式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資料,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5日(星期一)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謝世堯先生信箱syhsieh@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姓名」。
2.預計面試日期:113年8月23日(星期五)14:00-17:00
3.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聯 絡 人 謝世堯
聯絡電話 02-33662181#253
電子郵件 syhsieh@ntu.edu.tw
公告對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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