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校務基金進用專案計畫研究人員"研究員"1名(編制外人員) |
公告內容 |
【資格條件】 一、具博士學歷或教育部教授證書者,且有研發推廣及承接執行建教合作計畫能力。 (一)具火災避難定性定量計算與分析能力,有公路隧道、醫療院所火災避難救援計畫與公安輔導應用推廣和相關經歷,並有具體成效。 (二)能建構特殊空間(如鐵路捷運地下場站、公路長隧道、醫療院所、古蹟歷史建築、科技廠房、倉儲物流中心…等)不利火災情境之模擬驗證分析,及使用量化數值驗證大量人流與避難弱者之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技術,並檢討精進國內建築技術規則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相關法規條文與公安減災政策。 (三)具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政府單位委託研究計畫主持人之經歷。 (四)具國內國立大學教授10年以上之相關經歷。 二、須具備專長 (一)具火害情境分析與人流避難安全驗算能力並有相關之具體研發成果。 (二)有跨部會跨局處跨領域災害應變救援體系之整合經驗。
【工作項目】 一、配合執行本中心蘇花安長公路隧道群各種車輛火災事故之情境分析、用路人避難行為推估、消防救援整合機制、公安減災對策等相關研究發展工作。 二、從事中心科技廠房、倉儲物流、長照機構之不利火災情境與公安減災作為研究推廣應用工作事宜。 三、執行天然災害與人為災害跨域整合型研究計畫。
【工作地點】 本校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一、中文詳歷(個人資料、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惟如已完成學位之所有要求而尚未獲正式畢業證書者,則得先繳送原就讀學校權責單位正式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 四、現行(前)任職機關權責單位開具之現職或經歷證明文件乙份(國外經歷證明須正本)。 五、著作目錄。(需標註那幾篇為代表作、那幾篇為參考著作) 六、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及七年內參考著作全文。(代表作須為在國內外知名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已為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 發表或經出版公開發行者;僅聘任為助理教授(或講師)等級者則得以其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為代表作送審;又體育、藝術、應用科技等以技能為主之教師如經其院、系教評會之同意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代替代表之專門著作送審。) 七、代表作如有合著,請提供合著人證明正本。 八、曾執行計畫之擔任角色職務、主要工作項目與總經費說明。(如計畫列表) 九、曾參與特殊空間火害情境分析與人流避難安全驗算以及執行天然災害與人為災害跨 域整合之實例經驗成果說明。 十、對本中心未來天然災害與人為災害跨域整合之建議。
【其他說明】 一、以上資料於113年4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至 (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二)收件人:臺大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三)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職缺,合者面試,不合者函復通知,恕不退件。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之權利與義務,請詳見網址: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人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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