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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誠徵臨時人員1名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公告時間 2020/11/24 下午 03:43:38
公告內容 一、名額:臨時人員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男生第三宿舍
四、工作時間:週一~週五8:00AM~17:00PM (可彈性30分鐘)
五、合約時間:110年1月4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3個月,合格後續用)
六、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2日下午5時前,以E-mail或郵寄(掛號)寄達或親送至本校住宿組報名(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學生住宿服務組 呂小姐收) ,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男生第三宿舍臨時人員甄選」。
七、資格條件:
(ㄧ)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三)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所列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行為之情事。
(四)身體健康,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六)需具備專長:電腦基本操作。
八、工作項目:
(ㄧ)公文交換與傳送作業。
(二)飲水機外觀清潔維護、換燈管燈泡及陪同修繕等。
(三)整理宿舍資源回收。
(四)宿舍室內外環境清掃與清潔(含除草)及車棚整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薪資待遇:本案臨時人員依本校臨時人員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為新臺幣24,000元整(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另計),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本校規定發放年終獎金。
十、應檢附證件:
(ㄧ)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須含白天聯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影印在A4大小紙張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影印成A4大小)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ㄧ)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錄取聘用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另視面談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
(三)聯絡人:本校住宿組承辦人呂小姐,電話:(02)3366-2266。
聯 絡 人 呂湘菱
聯絡電話 02-33662264
電子郵件 shianglu@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履歷表範本  4723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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