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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2021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實習基地計畫】即刻招募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公告時間 2020-11-23 下午 02:35:39
公告內容 一、計畫說明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是臺北市政府30年來首度推動興建的國際級藝術設施,承載著表演藝術界及巿民多年期待,更肩負健全台灣表演藝術生態發展的使命。持續培養專業人才是北藝中心的核心工作,我們期待成為學術及表演藝術產業的互助平台,邀請學生以實習方式,參與場館營運團隊實務工作,幫助學生在步出校園前,實際了解表演藝術產業的運作,擁有真實的想像,拉近產學之間的距離。

北藝中心立足台灣,放眼世界。開館後,將運用多方資源及管道持續培養專業人才。實習基地計畫除了邀請台灣藝術相關科系學生外,未來也將以亞洲國家為主,邀請海外藝術相關科系學生參與,讓台灣與海外實習生多元交流,彼此激盪學習,拓展視野,建立人脈,相信對學生未來生涯發展,定有實質助益。

二、實習期間

1.實習時間須配合實習單位之工作特性做彈性調整,分別以4-6月,7-9月,10 -12月、4-9月、7-12月、4-12月等六個時程為基礎。每週平均至少3天以上。
2.實習教育訓練課:訂於3月27日(六)10:00-18:00,請務必預留時間參加。

三、實習地點

1.臺北試演場: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3樓。
2.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相關活動場域。

四、實習名額

北藝中心將視各部門當年度工作計畫與實習計畫而定,原則上每期每部門以1-3名為主。

五、申請資格

​​​​依各部門需求對象為主。將以大專院校(包括研究生)對表演藝術有興趣之在學學生為優先。
須配合北藝中心實習時間,並全程參與。

六、實習福利

可參與北藝中心主辦的相關活動,例如:臺北藝術節、臺北兒童藝術節、臺北藝穗節、亞當計畫…近距離和各國藝術家一起工作。
實習期間無任何津貼之給付,將提供團體保險,以保障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工作之安全。
實習期間表現優秀之實習生,將視本中心職缺狀況,優先推薦給各部門,提供人才招募之參考。
實習結束達規定之時數,將核發實習時數證明。

七、實習條件及內容

【節目行銷處-節目組】      
1. 徵選對象: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為佳;不限科系,但以藝術行政或表演藝術相關科系為優先,對節目製作,國內外表演藝術趨勢,跨域合作有興趣者。
(2) 個性積極、活潑、具良好溝通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
(3) 英文聽說讀寫佳。

2. 實習內容 :
(1) 協助節目製作和活動專案前期規畫。
(2) 協助節目製作和活動專案執行。
(3) 協助國內外表演藝術趨勢研究和資訊收集。

【節目行銷處-行銷組】
1. 徵選對象:召募對品牌行銷、公關媒體、大型活動規畫、社群經營、美術編輯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不限科系。
(2) 對閲讀,具文字表達和組織經驗,且對文字採訪、撰寫、編輯工作有興趣者。
(3) 對舉辦大型活動、現場執行、洽談異業合作有興趣者
(4) 對網路社群經營有興趣者。
(5) 個性積極,樂於與人溝通,重視團隊合作,與高度學習熱忱。
(6) 具基本辦公電腦軟體技能。
(7) 具第二外語閲讀及溝通能力者尤佳。
(8) 熟悉素材製圖、影像剪輯、活動拍照攝影者尤佳。

2. 實習學習內容:
(1) 文字撰述:北藝中心對外使用文稿之規劃、訪談及初撰。
(2) 社群經營:北藝中心社群平台之圖文內容規劃/製作 ,資料收集及編輯。
(3) 行銷活動:北藝中心行銷異業合作、媒體及推廣活動規畫和現場執行。
(4) 資料整理:國內外藝文資訊的收集,分類及建檔。
(5) 其他交辦事項。

【公關研發處】
1. 徵選對象: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不限科系,但以藝術行政或表演藝術相關科系為優先,對國內外場館展演趨勢,文化政策研究,青年藝術家培育,募款贊助洽談者有興趣者。
(2) 個性積極、活潑、具良好溝通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
(3) 英文聽說讀寫佳。

2. 實習內容 :
(1) 臺北藝穗節及北藝中心活動規劃執行協助。
(2) 依北藝中心專案需求進行專題研究
(3) 參與研發組日常相關業務。

【服務推廣處】
1. 徵選對象: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為佳;不限科系,喜歡與人接觸者為優先。
(2) 個性積極、活潑、具良好溝通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
(3) 具第二外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2. 實習內容 :
(1) 北藝中心各項活動前台服務協助與執行。
(2) 志工招募規畫與執行、訓練課程安排與執行、學習管理方法與執行。
(3) 北藝中心各劇院觀眾動線規劃研究。
(4) 社區推廣與展覽活動規劃與執行。
(5) 檔期管理規劃與執行。

【製作技術處】
1. 徵選對象: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
(2) 對劇場技術工作有高度興趣者。
(3) 四肢健全,頭腦清楚,能吃苦耐勞。
(4) 節目演出時,能配合劇場工作時間。例如:週一至週日09:00~12:00、13:00~17:00、18:00~22:30。

2. 實習內容:
(1) 學習劇場技術概論:燈光、音響、舞台、舞監等。
(2) 學習劇場基礎技術人員知識。
(3) 劇場參訪:至劇場內參訪學習,或參與適當之演出實際技術工作。
(4) 專題討論:劇場技術書籍或文章探討並繳交心得討論。

【營運管理處】
1. 徵選對象:
(1) 大學三、四年級在校生或研究所在校生;不限科系,但以劇場技術或表演藝術相關科系為優先。
(2) 對藝術行政工作有高度興趣者。

2. 實習內容:
(1) 認識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及臺北試演場:建物、空間之了解、資料收集及彙整。
(2) 營運管理之行政初探。
(3) 公文書寫及人事、財會、總務、倉管、場館維護之流程及實作。
(4) 活動支援

備註:實際實習內容將配合實習時間,並由實習生與實習指導討論後再行決定。

八、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日)止。

九、申請資料
1.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實習申請表:請填寫完整。 (附件一)
2. 實習計畫:含自我介紹、實習動機、目的及預期成果。(附件二-格式可自行設計或調整)
3. 其他依就讀學校實習申請相關規定。

十、申請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收件:
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寄Email至:service@tpac-taipei.org。
相關網址 http://service@tpac-taipei.org
公告對象 學生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實習申請表  53760 Bytes
實習計畫  5116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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