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徵才對象 1. 本所為擴充建築背景相關師資、發展建築設計課程,徵求對建築專業領域有完整認識, 以及在建築與規劃設計領域有傑出論文或作品,或素質優秀而具有明顯發展潛力之教師。 2. 具備良好表達與溝通能力,能勝任研究、教學與所務工作,並認同本所長期發展方向者。 二、申請書表 請應徵者直接在此下載本所教職申請書及繳送資料清單,並按申請書規定之格式及內容填寄足以證明申請者合乎上述條件之相關文件。無論聘用與否,應徵者提供之著作以留供存參為原則。如需退還者,請註明。教職申請表1 三、作業程序 1. 初審、外審: 本所將於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後,隨即進行所內初審,視申請人專長領域及學術、專業表現,決定是否將其著作送請外審。 2. 邀請演講: 本所將於考量員額、申請人之專長及專業學術表現等條件後,決定是否邀請完成初審、外審的申請人來所演講,向全體師生介紹其研究工作及教學理念。 3. 申請結果將綜合申請人各方面表現而決定之。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9年7月31日 五、聯絡方式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徵才小組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10617) 電話:886-2-3366-5977 傳真:886-2-2363-8127 E-mail:ntubp@n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