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108學年度第2學期社團辦公室「整潔評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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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一、主旨: 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共用社團辦公室(以下稱「社辦」)社團間情感,並透過合作清潔整理社辦,培養凝聚力及認同感,特辦理整潔評核。 二、依據: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訂定實施計畫。 三、對象:一活、二活配有社辦、儲藏室之社團。 (一)一活2樓、二活4、5、8、9、10樓社辦。 (二)二活儲藏室、大一女地下室儲藏室。 四、打掃時間:109年3月9日(一)~3月13日(五)。 五、實施方式: (一)所有配有社辦及儲藏室之社團都須參加社辦整潔評核,評核結果只區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評核不合格之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二)社辦整潔評核不須報名,只須於3月13日(五)前,將社辦整理乾淨整齊即可。 六、評分: (一)評分時間:109年3月16日(一)~3月20日(五) 公佈結果:109年3月25日(三) 複審時間(不合格者):109年4月6日(一)~4月10日(五) (二)評分委員:由學生活動中心社辦管理委員會委員組成。 (三)評分項目:只評「合格」與「不合格」,過半數委員評定合格即為合格。 七、獎懲: (一)「合格」社團享有次學年社辦登記優先續用權。 (二)「不合格」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八、評核結果將於109年3月25日(三),公告於學生活動中心網頁、校園公佈欄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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