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公告時間:109年1月22日~109年2月3日
僱用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備註:本職缺係本校正式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資格: (一)大學商管學系畢業。 (二)具會計、資管專業知識能力。 (三)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四)具基本電腦技能,能擅打Word及Excel。 待遇:依據本校約用人員標準支付(享有勞保、健保)
工作內容: (一)各單位〈部門〉經費、委辦計畫經費、自籌收入、收支並列、代收代付項目帳務控管、各項帳簿、報表編製。 (二)各項採購案、請購單、合約、相關公文審核及監辦、驗收;各項經費單據核銷審核。 (三)會計相關業務。 (四)其他相關及臨時交辦事項。
意者請於109年2月3日前,備齊下列文件: 1.檢具文件:(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請至人事室首頁勞基法專區下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其 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請於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主計室審核組蔡小姐收。 2.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3.聯絡電話: (02)3366-3787蔡小姐。 4.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實務操作及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5.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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