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服務學習內容: 1.文書處理 2.系友現況確認、聯繫 3.校內公文傳遞 4.系所活動協助 5.其他交辦事項
二、申請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二)非在職生。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四)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六)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三、服務學習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任選3個時段, 每週至多8小時,每月至多30小時。
四、相關規定: 1.請詳閱「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4/04-013.pdf 2.每月核發助學金6,000元。
五、申請方式: 請將個人資料(含聯繫方式、工讀經驗等)、每週可服務時段,寄至psych@ntu.edu.tw,信件標題「心理系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申請」,審查合適者將安排面試,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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