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資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之學位,曾發表學術論文或具學術寫作教學專長者優先。
起聘日期:自108年8月1日
檢附資料: 1.履歷及自傳(中文800字以內) 2.推薦函二封 3.曾教授或擬開設課程之教學綱要(以一門為限) 4.中文學術寫作樣本(如學位論文或發表之論文抽印本) 5.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6.身分證或居留證 7.其它選擇性輔助文件
受理方式: 1. 意者請於108年5月31日中午12時前,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寫作教學中心信箱ntuawec@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中文教師_應徵者姓名)。 2.中心經初步審查後,將通知合格者面試(面試時間將統一安排於6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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