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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醫院、診所之所得列報
公告單位 總務處--出納組
公告時間 2010/5/27 下午 02:53:18
公告內容 1、公立醫院——不須申報(不開立扣繳憑單)

2、財團法人附屬醫院——申報 其他所得(無須扣繳稅額,但仍須開立扣繳憑單)

3、一般診所——申報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金額超過2萬元須先扣繳10%稅額,2萬元以下無須先扣繳;須開立扣繳憑單)
聯 絡 人 張麗珍
聯絡電話 33662016
電子郵件 cashier@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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