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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臺中市政府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4月10日起受理報名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公告時間  2023/3/28 下午 03:40:21 
公告內容  ▍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2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間:
1.一般身分學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14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21日。

二、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10年1月1日至112年4月10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0年1月1日至112年4月10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3.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1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公告對象  學生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DM  1137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