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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申請通知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公告時間  2017-11-17 下午 05:46:25 
公告內容  請預計申請固定排練的社團,特別留意本通知!!!

一、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申請,收件自11月20日(一)起,至12月01日(五)下班前(週一至週五8;00~17:00),請先詳閱本通知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固定排練場地使用規則」。
二、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申請表」詳見附加檔案,或至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網頁下載。填妥後以紙本送一、二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但仍以「固定排練協調會」為最終結果。
三、原則上,以維持106學年度第一學期為主,但仍請已獲核可之社團,務必繳交申請表確認,否則視同放棄申請固定排練。
四、新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音樂性、舞蹈性、武術性社團),務請隨申請表附固定排練企劃書,載明社課需使用固定排練場地之必要性,否則不予受理。
五、本次登記以紙本作業為主,各社團初步申請結果,預計將於106年12月6日(三)前公布。若發生欲申請時間衝突,各社團可先自行協調,並準備替代方案。
六、106年12月11日(一)下午12:30,於二活705室,召開固定排練協調會,無論場地是否有衝突,所有申請之社團,請務必派代表攜社章參加。若未出席,請書面敘明理由,無故缺席之社團,取消固定排練申請。另場地空間許可下,得於固定排練協調會後,申請第二時段固定排練(時程 於協調會宣布)。
七、若場地無爭議,預計於12月13日(三)前公布正式結果,請固定排練社團上網校對登記場地是否有誤,若有訛誤請於12月15日(五)前告知一、二活辦公室修正。
八、固定排練申請結果公布後,逕向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一般活動」,並將核章後之申請表影本,送一、二活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確認,刪除不使用場次(如期中考、期末考等)。請儘速完成上述手續,以免影響其他社團借用之權益。
九、煩請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留意,若於107年1月25日(四)未完成上述手續,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釋放場地供其他社團上網借用,相關社團不得有異議。
十、自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連續2學期未完成活動、場地核可等相關程序之社團,將取消次一學期申請固定排練的資格。
 
聯  絡  人  李育逢 
聯絡電話  02-33665597 
電子郵件  acenter@ntu.edu.tw 
公告對象  學生、其他 
 
附件名稱  檔案大小 
106-2固定排練申請表  9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