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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公告違規記點達10點社團名單(2017/09/18)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公告時間  2017/9/18 下午 06:19:38 
公告內容  一、本公告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違規使用場地處理規則」辦理。
二、106學年度第1學期迄今,有「法律學系學生會」、「公共衛生學系學生會」違規記點達十點以上,上述社團待繳交改善報告書後,始復權及撤除公告。 
聯  絡  人  胡釗慈 
聯絡電話  02-33663248 
電子郵件  acenter@ntu.edu.tw 
傳真電話  02-23661797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