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總務處保管組 二、工作時間:每日 AM 08:00-9:00 ~ PM 17:00-18:00 三、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地政、法律、商管等科系畢業。 2、具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 3、具備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四、工作內容: 1、稽催及協助本校離(退)職人員辦理財物移轉或減損。 2、點收使用單位報廢之財物。 3、協助辦理離校手續。 4、操作財物管理系統及財物報表之產製與審核。 5、臨時交辦事項。
五、起聘時間:112年6月26日起 (確定時間以本組通知為準) 六、待遇及福利:校聘人員起薪為33,875元整,相關事項請參考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校聘人員工作規則」及「校聘人員給假一覽表」。 七、應徵方式 1、檢具文件: 校聘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於112年6月11日下午12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寄至ymwang@ntu.edu.tw。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行政組員_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 八、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