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土木、建築、機電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政府採購法,具工程採購履約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及知能,且具有良好協調溝通能力者。 3.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編輯能力及熟悉網路操作。 4.具有採購法實施後之工程招標及履約管理經驗等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6.具有推動營建資訊化經驗者為佳。 二、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土木建築、機電類營繕工程採購業務之履約管理及其他相關作業。 2.辦理本校各項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施工之執行與履約管理相關業務。 3.執行設施維護、工程設計或施工履約管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總務處營繕組) 四、月支報酬: 依國立台灣大學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計發酬金(詳見臺大約用人員薪級表:http://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4/labor9.pdf) 1、試用三個月期間: 25,568元~36,283元。 2、試用期滿合格後:得再增加依核定之特殊加給標準表發給特殊加給。特殊加給分為: (1)一般加給(依相關工作年資起算)5,003元~7,023元。 (2)証照加給(依類別擇一計算)1,000元~10,000元。 五、聯絡方式: 1、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於110年7月1日下班前以電腦列印應徵人員履歷表及自傳(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https://ann.cc.ntu.edu.tw/nasattach/29663_8402078357.docx)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台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夏先生收,文件資料電子檔請一併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ccshia@ntu.edu.tw信箱。 (2)通過初審後即通知檢附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紙裝訂為原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2、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應徵約用人員」及白天連絡電話。 3、聯絡電話:02-33662220 夏先生。 4、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