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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事務組誠徵契僱事務佐理/事務助理員
公告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時間 2017/11/21 下午 07:03:43
公告內容 一、名額: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任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三)具備汽機車駕照。
  (四)具有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肯負責。
  (五)可值夜間勤務(晚間23:00~隔日07:00)。
三、甄選方式:面試。
四、工作項目:辦理停車收費管理、校園門禁管制、環境清潔維護及機器設備操作維修與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採3班式輪班值勤,月休8日。
六、工作地點:臺灣大學校總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與水源校區。
七、薪資:高中職以上畢業起薪24,823元(事務佐理),
     專科以上畢業起薪25,853元(事務助理員)。
  (一)依照個人年資、考核逐年調整薪資。
  (二)享勞健保、新制勞退金與年終獎金。
八、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須黏貼2吋半身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
     3、汽機車駕照
     4、退伍令或兵役相關證明文件,若無則免。
     5、警察局無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個人勞保投保資料或其他工作經歷證明之文件。
  (二)有關「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總務處/事務組/文件下載/其他/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處下載
    (http://general.ga.ntu.edu.tw/)。
  (三)於106年12月1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medeahsu@ntu.edu.tw」或以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總 務處事務組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於郵件主旨處或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事務佐理職缺」。
  (四)逾期送達或未檢齊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
    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2-33662237#23許小姐。
  (六)備註: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數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算3個月。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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