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本(106)學年度臺大優秀青年選拔自106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報名,歡迎同學踴躍參與。
二、報名資格:依據本校公告之優秀青年遴選辦法,凡本校學生其前一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2.93以上,且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具有敦品勵學、愛國愛校、熱心公益或社團幹部等優異表現,經各單位、教職員生及學生團體推薦後得為優秀青年候選人。
三、報名程序:參加遴選者請檢附優秀青年專用報名表、學業成績單、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師長推薦信(最多三封)、相關優良事蹟證明 (以上5項文件請依順序並以A4格式自行事先整理並雙面列印重點濃縮至13面)及候選人清冊等文件,於9月30日前送至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候選人清冊電子檔請另email一併寄送至連絡人信箱),相關資料請至下列附件檔案下載,未寄送電子檔、缺件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四、審查程序:承辦單位於彙整候選人資料後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合格之候選人名冊送交各學院進行複審查核及排定推薦順序,再由各學院送回承辦單位辦理最終遴選。優秀青年遴選評審委員會議暫訂於10月底舉行,會議中將於候選人中遴選優秀青年若干名,當選者將於校慶大會中公開表揚,頒贈獎牌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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