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大學樂學館西側三樓公共平台及外牆漏水修繕工程採購案 |
公告內容 |
公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6/08/22
[機關代碼]3.9.20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大學 [單位名稱]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張延毅 [聯絡電話](02)33663798 [傳真號碼](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cyy28@ntu.edu.tw [標案案號]MB106080902 [標案名稱]國立臺灣大學樂學館西側三樓公共平台及外牆漏水修繕工程採購案 [標的分類]工程類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528,877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528,87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6/08/22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6/08/31 09:30 [開標時間]106/08/31 10:15 [開標地點]本校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4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四)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或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投標廠商切結書。 (九)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6年8月24日前,以書面送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3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6/08/22 15:5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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