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本(104)學年度臺大優秀青年選拔自9月1日至30日受理報名,歡迎大學部及研究所同學們踴躍參與。
二、報名資格:依據本校新修正公告之優秀青年遴選辦法,凡本校學生其前一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2.93以上,且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具有敦品勵學、愛國愛校、熱心公益或社團幹部等優異表現,經各單位、教職員生及學生團體推薦後得為優秀青年候選人。
三、報名程序:參加遴選者請檢附報名表、學業成績單、獎懲紀錄證明書、師長推薦信、優良事蹟證明及候選人員清冊等文件,於9月30日前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相關資料請上網下載。
四、審查程序:承辦單位於彙整候選人資料後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合格之候選人名冊送交各學院進行複審及排定推薦順序,再送回承辦單位辦理遴選。優秀青年遴選評審委員會議訂於10月29日舉行,將於候選人中遴選優秀青年若干名,當選者將於校慶大會中公開表揚,頒贈獎牌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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