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114年度校外待建基地臨時停車場開放申請公告。 (一)停車場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12巷3號。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6月1日至114年6月16日止,上班時間受理申請。 (三)申請資格:(1)教師。(2)職員及校聘人員。(3)計畫案之研究人員、助理人員及臨時人員。(4)技工、工友及其他與本校有僱傭關係之人。(5)退休人員。 但現職人員且聘僱關係所剩期間少於一年者,應經本校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同意後始得申請之。 (四)申請人請先至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網頁/下載專區,詳閱「國立臺灣大學校外待建基地臨時停車場管理要點」,下載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至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申請,每人以申請一個停車位為限: (1)借用申請書。 (2)現職教職員工或退休人員之證明文件影本(如教職員工證、退休證或聘僱契約等)。 (3)有效之本人駕駛執照影本。但申請人如滿七十五歲而未能更換駕駛執照者,得提供配偶或直系親屬之駕駛執照及得以佐證身分關係之相關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影本等)。 (4)有效之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行車執照影本。 如委託他人代辦者,除前項文件外,另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之身分證影本。檢附文件,除借用申請書及委任書外,均應繳驗正本。 (五)114年6月18日辦理停車位抽籤分配,114年6月19日通知得配人繳費, 114年7月1日開始借用一年。逾期繳費視同放棄,屆時若有剩餘車位將另公告辦理。 承辦人:李先生電話3366-3432。Email-jzle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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