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臺大總務處保管組誠徵職務代理人代理至114年10月15日(行政組員) |
公告內容 |
一、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總務處保管組 二、工作時間:每日 AM 08:00-9:00 ~ PM 17:00-18:00 三、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熟稔Office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pt)。 3.主動積極並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與獨立作業能力者。
四、工作內容: 1.校舍及研究計畫辦公室等場地設備維護管理業務。 2.動產、不動產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五、起聘時間:預計自113年10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本職缺係代理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工作期限縮短至實際復職日前一日,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 六、待遇及福利: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薪級標準計算(35,232元起),相關事項請參考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校聘人員工作規則」及「校聘人員給假一覽表」。 七、應徵方式 1.檢具文件: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工作人員→校聘工作人員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於113年9月29日下午5時(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前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郵寄至jtwu1116@ntu.edu.tw(吳小姐收)。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保管組職務代理人_姓名」(請勿郵寄紙本履歷)。 八、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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