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應徵條件: 大學(台大畢業成績75分以上或外校成績80分以上)或研究所資訊、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二、 工作內容: 1. 實驗室儀器設備之維護與管理 2. 協助本系教學課程及實驗等工作 3. 協助教師教學、研究與服務相關事宜 4. 其他有關系務發展之工作(含臨時交辦事宜)
三、聘期:一年一聘(96年8月1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欲續任者仍需重新申請徵選);薪資與福利依校方規定辦理。
四、工作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台灣大學資訊系館
五、檢送文件: 1. 個人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 大學以上(含)學位證書影本及大學以上(含)成績單正本 3. 身份証影本及退伍令影本 4. 其他有利証明工作能力之資料 (推薦信、檢定証明等)
六、聯絡地址:台北市106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系辦公室陳玲娜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訊(或電子)專長助教」)。
七、收件期限:即日起至96年5月31日止。申請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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