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應徵條件:大學資訊、電機、電子相關科系且其畢業總成績達80分以上;或具碩士以上學位或碩士同等學歷證書者。
二、 工作內容: 1. 邏輯實驗室/ PC實驗室/工作站實驗室及機房之儀器設備 維護與管理 2. 協助本系教學課程及實驗等教學工作 3. 協助教師教學、研究與服務相關事宜 4. 其他有關系務發展及交辦事宜
三、聘期:一年一聘(99年8月1日起至100年7月31日止,欲續任者仍需重新申請徵選);薪資與福利依校方規定辦理。
四、工作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資訊系館
五、檢送文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或中(英)文詳歷 (含自傳及照片) 2. 大學以上(含)學位證書影本及大學以上(含)成績單正本 3. 身份証正反面影本 4. 退伍令影本或役政機關開具之緩徵證明或免役證明 5. 其他有利証明工作能力之資料(推薦信、檢定証明等)
六、聯絡地址:台北市106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系辦公室陳玲娜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訊專長助教」或「應徵電子專長助教」)。
七、收件期限:即日起至99年6月10日止。申請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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