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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保健中心誠徵約用藥師(職務代理人)1名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保健中心
公告時間 2017/10/23 下午 05:06:20
公告內容 一、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具藥師證書者。
2.需登錄藥師執業執照。
3.有藥師執業經驗者優先錄用。

二、職務內容說明
1.藥局門診業務,包括處方調劑、用藥指導與藥物諮詢等。
2.藥師及藥局業務職務代理人。
3.門診收入結帳,帳務及現金管理。
4.協助收費與掛號。
5.職務代理期間:約11月中旬至107年12月31日

三、工作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 學務處保健中心 藥局

四、待遇/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班,週休二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外,學校另有寒暑休。待遇依本校約用幹事職務代理人薪資計算。並支付在職期間之藥師公會、繼續教育費用。本校並無執照費用。

五、應徵方式
1.個人履歷表,可至http://www.personnel.ntu.edu.tw/下載,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約用工作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2.文件請於106年11月6日上午12點前送逹,可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保健中心 劉藥師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藥師。
3.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職務聯絡人:劉藥師。電話:3366-2157。
聯 絡 人 劉婉如
聯絡電話 02-33662157
電子郵件 liuwanju@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學生、校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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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2)3366-5022或3366-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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