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具藥師證書者。 2.需登錄藥師執業執照。 3.有藥師執業經驗者優先錄用。
二、職務內容說明 1.藥局門診業務,包括處方調劑、用藥指導與藥物諮詢等。 2.藥師及藥局業務職務代理人。 3.門診收入結帳,帳務及現金管理。 4.協助收費與掛號。 5.職務代理期間:約11月中旬至107年12月31日
三、工作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 學務處保健中心 藥局
四、待遇/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班,週休二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外,學校另有寒暑休。待遇依本校約用幹事職務代理人薪資計算。並支付在職期間之藥師公會、繼續教育費用。本校並無執照費用。
五、應徵方式 1.個人履歷表,可至http://www.personnel.ntu.edu.tw/下載,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約用工作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2.文件請於106年11月6日上午12點前送逹,可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保健中心 劉藥師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藥師。 3.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職務聯絡人:劉藥師。電話:336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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