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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學生事務處保健中心徵護理師1名(外補) 
公告單位  人事室--行政人力組  
公告時間  2017/9/26 上午 09:34:10 
公告內容  遴用別: 外補

用人單位: 學生事務處保健中心

職稱: 護理師

名額: 1名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學歷。(持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具備專技高考證書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三、具醫學中心或教學醫院5年以上(以執業登錄計)工作經驗。
四、具國內大專院校衛生保健單位服務6個月以上經驗。
五、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相當資格。
六、3年內之ACLS或CPR證照。
七、須具備專長:
(一)靜脈注射、抽血、傷口護理及緊急救護能力。
(二)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力。
(三)具備活動策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所提證明文件,若錄取後發現不實,需負法律責任。)

工作項目:
一、門診醫療及緊急救護相關業務。
二、辦理衛生教育、傳染病防治、健檢業務及公文管理。
三、門診醫療系統管理及健保申報業務。
四、病歷資訊及醫務管理。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學生事務處保健中心(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報名規定(需檢具文件、資料):
一、意者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並將填妥之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hanchiafong@ntu.edu.tw信箱;並請將上開資料表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獎懲暨訓練資料等影本於106年9月29日(星期 五)下午17:00前,送(寄)達本校人事室 韓小姐(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電話:33661831),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學務處保健中心護理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附足郵資,郵資不足者恕不寄回)。

二、應徵資料請以紙本致送,且為配合用人單位甄選時程,收件時間以送達人事室時間為準,非郵戳時間,請寄件者自行考量送(寄)達時間,逾時不候。

三、對本職務內容如有疑問,請電洽:02-33662158, 何小姐。

四、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並審查基本任用資格,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做書面篩選,再由用人單位通知應徵者(全部或一部)參加面試(或含業務測驗),辦畢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錄取者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曾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轉任交通行政機關,再改任本校職務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重新審查資格俸級,而非依交通行政機關銓審有案之官職等級直接核敘。

※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但自舉行高普考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期間,不得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相關網址  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page1/106092601.htm  
聯  絡  人  韓家鳳 
聯絡電話  02-33661831 
電子郵件  hanchiafong@ntu.edu.tw 
公告對象  教職員、校友、其他